LDAR检测政府政策法规

发布时间:2016.11.11

  随着工业经济的不断发展,我国大气污染形势日趋严峻,为削减挥发性有机物,2013年国务院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明确提出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,在石化行业开展“泄漏检测与修复”技术改造;2014年2月7日广东省政府印发的《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(2014-2017)》提出,推进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。重点加大石油炼制与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(VOCs)的综合治理力度,全面推广检测与修复(LDAR)技术,2015年底珠三角地区所有石油炼制企业应用LDAR技术,2017年底钱全省所有石油炼制企业、有机化工和医药化工等重点企业全面应用LDAR技术。强化石油炼制有机废气综合治理,工艺排气、储罐、废气燃烧塔(火炬)、废水处理等生产工艺单元应安装废气治理装置。2015年底前珠三角地区石油炼制与化工企业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,2017年底前其他地区石油炼制与化工企业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。

  (1)国家政策

  《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“十二五”规划》

  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简称《大气十条》)

  《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

  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1571-2015)

  《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》(HJ733-2014)

  《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》

  《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》


  (2)地方政策

  《广东省泄漏检测与维修制度(LDAR)实施的技术要求》

  北京市标准:《DB11/447-2007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

  山东省《石油炼制工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实施技术要求》DB37-2016

 

  (3)行业标准

  中石化标准:《Q/SH0456-2012石化装置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规范》

 

  (4)国外标准方法

  美国环保署(EPA)编制的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的测定》,简称《方法21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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